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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個昏昏沉沉的陰天,一個人的下午,我覺得是需要播著張學友的《2003音樂之旅演唱會》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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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個昏昏沉沉的陰天,一個人的下午,我覺得是需要播著張學友的《2003音樂之旅演唱會》,看一本《家明與玫瑰》,當一個下午的文青,矯情的賤人。

這是一本在二手棄書堆裡找到的舊書,沒辦法,學生時代沒那麼闊綽,而且不知何故,似乎大家專挑好書去丟,大概是憐惜我們這些小冬烘。上一手的主人,素未謀面的盧茜小姐在我出生已前收藏了這本書,剛好在我年輕時割愛,讓我撿了個便宜。

《家明與玫瑰》裡,玫瑰收過兩位大學生送她的論文,這是浪漫的,我大學畢業時也在畢業論文寫上我的舊情人的名字,那時我的導師還問我,怎麼在教育系的論文上寫一個經濟學教授的名字。

我記得在那個分手的晚上,我跟他分手後,還是纏綿了一個晚上,他還是像平時一樣風度地把我載回家。最後,他的跑車停在我的公屋前,可笑的格格不入。

我們下車後,他拉了我的手,問:真的不行嗎?

我一臉溫柔,跟他說:我們的差異太大了,你知道的,你盡力了,但是還不夠,遠遠不夠,今天你去歐洲酒莊巡視業務、明天你回亞洲看農場,你是一頭戰馬,你不會亦不可以停下來,在事業和愛情之間,我只是你的機會成本,你永遠掙扎過後還是選擇了前者。

他聽罷後,吸了口氣,想說點什麼,但被我打斷了:

不要為我轉變,也不應為我轉變,你該做你喜歡的事,我不喜歡你為我而委屈了自己。而且,我也很榮幸能夠一直成為你的Highest valued option forgone。起碼,我始終是你心目中的最高價值,這就足夠了。

我抓著他的手,看著他的眼睛,堅定地說:

就這樣吧,趁我們還可以當好朋友時放手,不然,終有一天我們都會勒死對方,屆時連朋友也當不成,你知道,我不能失去你的。

他仿佛在找著什麼句子反駁,但是他失敗了,深深地吐了口氣,露出一個既歉意又惆悵的微笑。這下子,他總算明白也接受了。吻了他的手背一下,我沖他露出一個狡猾的微笑,轉身就離開。

現在,我找到我的家明了,他沒他的能幹,甚至有點笨,但是,他待我很好,無以復加的好,這就夠了。不管是我的前任還是盧茜小姐,我祝你們都找到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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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是人妻,也是先生;我八婆所以我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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